这样修改专利权利要求,能获得授权吗?
以下是一件专利独权和收到的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总结)如下: 你觉得这样修改权要能授权吗?在中国,审查员可能给出什么审查结果? 在中国,这样的修改大概率会被审查员认定为常规选择、容易想到而拒绝,进而下第二轮审查意见。 但在美国,这件真实专利申请却恰恰凭借这样的修改成功获得授权。 …
无实审国家专利申请,重锤落下——我早就告诉过你!
6月18日,无实审国家的专利,被落下了一记重锤。 某211大学发布了《关于审慎规范海外专利布局、停止在无实质审查制度国家申请专利的通知》,要求全体师生严禁新增南非、卢森堡、荷兰、比利时、柬埔寨等无实审海外国家的专利申请,如有在途的,也必须尽快办理撤回手续。 …
有动机将对比文件与常规手段结合?看看最高法怎么说
以下内容来自一份专利的审查意见, 如果答复稿是这样, 你觉得审查员会怎么处理?相信很多人都会说,这样抗辩很可能没戏。 实际情况确实经常如此,但如果这个对审查意见的否定来自最高法呢? 我们看看实际案子的情况。 …
这两个普遍做法,会让你的美国专利掉进“高成本续命”陷阱
申请美国专利时,你是否在答复阶段遇到过这样的两难局面? 不交RCE,审查推进不下去,申请就此终止; 交RCE,一次官费至少1500美元(以大实体为例),预算直接失控。 为什么你的美国申请会掉进“高成本续命”陷阱? 并非偶然,而是跟实务中的两种普遍做法有关。大家普遍都这么做,不代表这两个做法就是对的。 …
一个杯子,暴露你是不是“假懂”专利侵权判断?
假设你公司的研发团队研发出了一款新型水杯,然后委托代理所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成功获得授权。 该杯子的独立权利要求为: 一种水杯:A(杯体)+B(杯把手)+C(杯盖)。 现在市面上有三家竞争对手的产品。 作为企业的IPR,能判断出哪些竞品侵权了吗? …
这两种专利独权写法,哪个更符合本案申请人利益?
如果研发团队研发出一项技术,并需要申请专利保护。 现在有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写法,如果你负责本案的专利申请,你会选择哪种独权递交? …
专利审查员近期的两个新动作,IPR都看懂了吗?
今年上半年,专利审查员的两个新动作引起了业内关注。 一个,是某高校的专利申请,被审查员在 OA1 中指出“发明人专业背景与专利技术方案存在显著的学科错配问题,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另一个,是有申请人反映接到了审查员直接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审查员询问了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案件情况。过去,审查员更多是通过代理所来沟通案件情况。 这两件事分别对企业到底有什么影响?IPR 是否要提前应对?本文来说一说。 …
最高法判例:专利申请不保护用途,也可能因“用途公开不充分”被驳回?
申请化学和医药类专利,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你研发出了一种新药,并希望保护新药的用途,专利说明书中通常需要记载实验数据来证明其用途和效果。 但如果你不保护用途,只保护新药本身呢? - 说明书中是否还需要写明化合物的用途和效果? - 是否仍然需要实验数据进行证明? 今天这起最高法判例——专利申请明明不保护用途,却仍因用途公开不充分而被驳回,明确了化合物专利中“充分公开”的认定边界。 …
海外专利哪些“省钱/省事”做法,是在给未来挖坑?
假如你是一家公司的专利负责人,公司交代你为新产品申请海外专利保护,你会怎么选择代理所?如何质控代理所的撰写与答复? 从选择代理所到答复,每一个环节你都可能因为“省钱”“省事”而踩坑——轻则多花冤枉钱,重则拿不到授权,甚至拿到授权了,也发挥不出打击对手的效果。 因此,本文梳理了海外专利申请全流程中3个常见的坑,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少走一些弯路。 …
海外专利申请里,PCT除了争取时间,原来还有这两大作用
大多数人申请海外专利,第一反应就是默认走PCT,它可谓是申请海外专利的“香饽饽”途径。 但如果追问一句:“你为什么选择走PCT?” 很多申请人只答得上来一点:“PCT能够争取更多决策时间。” 但争取时间就是PCT的全部价值了吗? 其实不然。对于不少企业来说,PCT还有两个也很关键的作用,一个影响前期资金压力,另一个关乎海外申请加速,来看看你用上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