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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判例研究 | 这件最高法判例,颠覆了很多人对“专利修改超范围”的认知
说明书并没有明确给出“B接收x”的表述。 那权3这样修改,算不算超范围? (tips:如果你不想看细节,可以直接跳到文末看结论) 本篇探讨的最高法判例就是类似的情况,最终最高法判决可能颠覆很多人的认知。 案件概述 • 涉案专利:用于协作波束成形的天线配置 • 专利号:201080028266.7 梁某婷(以下简称“无效请求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提出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利权人”)所拥有的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应该被宣告无效。 在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弥补缺陷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国知局和一审法院均判决无效,同时指出专利权人的修改超范围。 专利权人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专利权人的修改能够被支持,责令国知局对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本文不对是否具备创造性做深入说明,主要探讨“权要修改范围”这一争议点。 诉讼焦点 ——权要修改范围 涉案专利在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将原权3上提到原权1、12、13,并取消原权3,具体见下: 修改前的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在网络中通信的方法,……,且该组预定码本中的其它码本和该基准码本之间的相位偏移被指定。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根据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步骤(a1)包括用信号发送所述第一向量和第二向量之间的相位关系。 12、一种具有专用于网络的第一小区的第一天线阵列的第一主站,……,且该组预定码本中的其它码本和该基准码本之间的相位偏移被指定。 13、一种包括用于在网络中通信的装置的次站,……,且该第一码本和该第二码本中的另一个码本和该基准码本之间的相位偏移被指定。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
AI冲击下,专利代理人如何破局?
现在的AI,隔段时间就给一个行业带来“地震”:AI绘图冲击着设计师,自动生成代码冲击着程序员…… 我们专利行业也不能幸免。 可以想象,AI马上会被用来做复杂检索,AI也完全可以被用来生成专利申请文件…… 这种形势下,专利代理人怎么办? 今天一起聊聊我们的出路,也诚邀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想法。 AI的影响是哪些? 要看清出路,我们先要分析清楚AI对代理人的影响。 积极的一面是,AI让原本困难的事变得容易多了。 比如过去,技术理解是最难的环节。但现在,代理人能在AI整理的技术框架上建立技术认知,大大降低了理解复杂技术的门槛。 冲击的一面是,市场对代理人的需求变少了。 同样一份工作,原本需要两三个代理人,现在一个人借助AI就能完成。 AI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压缩了市场对“人手”的需求,尤其对依赖基础工作生存的代理人冲击最大。 但整体来看,AI的影响更多是中性的。 比如,AI能完成技术检索、技术整理、技术排查等工作,但代理人有了AI的辅助,效率和产出也大大提高了——原本一天能完成一份检索报告,现在可以完成两三份甚至更多。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AI会取代相当一部分工作,但也会让另一些工作的产出更高。 但关键是,你要如何让自己成为“被放大价值”的人,而不是被AI淘汰的人呢?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什么样的能力不容易被ai取代。 AI再聪明,也做不到这4件事 这四件AI做不到的事,也是代理人的核心能力! 判断和质控能力 以写答复稿为例,如果只是根据审查意见写答复稿,AI比人更容易写得无懈可击。 因为它最擅长的就是自圆其说。 …
免费课程资源 |《海外专利实战-怎样成功申请?》
扫描文末二维码,免费获取本文课程资源 申请海外专利,很多人直到实操阶段才发现,成功并不容易: 「什么叫成功申请海外专利?」 是申请【成本可控】、【速度够快】、【授权结果稳妥】三者的平衡。 「如何实现?」 众慧优创推出实战课程《海外专利实战:怎样成功申请》,帮助您快速掌握申请技巧。 ★ 课程内容: ★ 这门课,能让您: 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小程序中的“购买课程”按钮,授权登录即可免费学习 …
欧洲专利的两种生效方式,关键区别是什么?
欧洲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人还要做一件关键事——专利生效,这决定专利能否有法律效力。 但当代理所问你:“选择哪种生效方式?”你是不是还一脸茫然?听代理所讲了一大通,还是搞不明白两种方式的区别?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清楚。 传统生效方式 申请人拿到授权公告后,在3个月内,向每个希望生效的国家单独完成手续,包括提交各国规定的翻译文件、缴纳生效程序费用,以及每年分别缴纳续展费。这句话特殊排版,比如前面加条竖线 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有几个目标生效国家,就要完成几次手续、缴纳几次费用。 这一方式适用于欧洲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39个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国、2个延伸国和4个验证国。 不同国家的要求和费用差异巨大 比如英国不要求提交翻译文本,完成生效只需要大约300美元即可;但有的成员国,例如意大利,一国就要4150美元左右。下图展示了几个国内申请人常选的生效国预估费用。 (备注:表格数据以授权语言为英文、翻译费用按照全文20000字计算。其中,全文包含19000字说明书和1000字权要。) 传统生效方式的缺点是流程麻烦,多数生效国家均需要指定当地代理人进行处理,部分国家可能还涉及签署委托书。而且有些成员国生效成本太高,比如奥地利。 但优点是灵活和安全。申请人想在几个成员国生效就在几个国家生效,如果某成员国专利被无效,也不会影响其他成员国的专利有效性。 单一专利 申请人拿到授权公告后,在1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EPO)提出单一效力请求即可,专利将在所有参与单一专利体系的成员国自动生效。这句话特殊排版,比如前面加条竖线 单一专利是2023年6月正式启用的新制度,它并没有完全取代传统欧洲专利,而是作为一种新增的生效途径供申请人选择。 简单来说,走单一生效方式,欧洲专利可以在18个成员国一次生效、一次维持,年费也统一向EPO缴纳,不再需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折腾”。 因此上线第一年,就有33%的企业申请人抛弃传统方式,选择了单一专利。 但它最大的优点还不单是流程简化,而是大大减轻了申请人的前期费用压力。提出单一效力请求是不收官费的,只需要向代理所付翻译费和服务费。 但单一专利也有限制 它统一生效也意味着:统一失效——只要一国无效,专利在所有单一专利成员国同时无效。 且单一专利仅适用于单一专利成员国,其他国家只能走传统生效方式。 截至 …
预算有限,专利该投在哪些国家最值?
企业预算有限,怎么做 海外专利 布局最值?其实,我们从一组数据就能窥见一些端倪: 2023年,中国申请人申请美国专利约5万件,欧洲专利约2万件,日本专利约1万件,韩国专利约5千件,印度专利约4千件。 现实中,企业在海外国家的选择上并不是“雨露均沾”,而是有明显的偏向和取舍。 在此基础上,我们总结出了布局 海外专利 的四大原则,供大家参考。 预算有限,平均分配不如集中火力 有些预算有限的企业是这么做的:每个目标国家申请几件专利,既降低了成本,又确保每个国家都有专利覆盖。但这样做,实际的保护力非常有限。要想靠专利建立有效的技术壁垒,往往要用多件专利交叉覆盖不同技术点,形成从核心技术到周边改进的全方位封锁。如果每个国家都只申请几件专利,结果可能是钱花了不少,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形成真正的防线。相比之下,不如把有限预算集中在最有价值的市场,深入布局。 哪些市场最有价值呢?很多人觉得“产品在哪里销售,哪里就是最有价值的市场”,其实不对。 在某国销售 ≠ 一定要申请专利 现实中,并非每个国家的专利都有“用武之地”!比如新加坡和日本。新加坡市场规模太小,专利维权成本可能比收益还高,这笔“买卖”对大多数企业来说都不划算。日本整体处于无讼氛围,企业更习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侵权纠纷,而不是打侵权官司。日本专利对于日本本土企业来说,还有彰显技术实力的作用,但对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只是个摆设。所以选择国家除了看“卖不卖产品”,还要看专利在关键时刻(如维权、谈判)能不能用得上。 怎么判断用不用得上?可以看两点: 专利环境: 当地法律是否完善?专利权是否稳定?是否习惯通过诉讼维权?是不是真能通过执法保护专利权人?如果专利权随时可能被撤销,或者维权几乎不可行,那申请人拿一大堆专利,也很难形成稳定的保护。而且这类国家的专利价值还得“打个问号”。 市场价值: 该地的市场体量大不大?未来有没有增长潜力?市场对企业来说价值大不大?如果答案不够理想,把预算集中在少数能真正产生保护效果的市场,往往更划算。 …
专利的 审查 意见答复,是论述越充分越好吗?
作为专利代理人,你是不是也习惯性在 审查 答复中尽量多写? 从技术优势、和对比文件之间的差异、到创造性效果,方方面面都写进去。尤其是面对“公知常识”或“容易想到”时,更是从要求证据、反向教导、缺乏结合动机等多个角度逐一展开论述。担心如果技术亮点写得不够充分,会被审查员忽略;有些特征不提前论述,审查员在后续仍然可能驳回。 这种做法也常受到来自申请人或IPR的期待,认为“写得少”显得不够负责。 但面面俱到的论述,真的有说服力吗?可能实际情况并不理想,甚至适得其反。 本文内容较多,可直接翻至感兴趣的部分阅读: 过渡论述的隐患 言多必失,暴露弱点 偏离焦点,削弱攻击力 无效论述,被质疑专业性 给后续留下隐患 什么情况下有必要主动论述? 过度论述有什么隐患? 答复的本质是纠出审查意见中的错误,而不是自证“我的技术方案多么完美”。关于这一点,我们此前的文章有详细解读过:中国专利答审 | 抗辩新颖性问题,老专利人也会犯的错误。 如果陷入“写得越多越有说服力”的误区,只知道一味铺陈论点,反而可能会带来这几个隐患: 01 | 言多必失,暴露弱点 如果把说明书里能找到的差异点和技术优势全都写进答复稿中,确实有几率能碰上审查员会接受的论点,但可能性更大的反而是暴露弱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