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的两种生效方式,关键区别是什么?
欧洲专利的两种生效方式,关键区别是什么?
欧洲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人还要做一件关键事——专利生效,这决定专利能否有法律效力。
但当代理所问你:“选择哪种生效方式?”你是不是还一脸茫然?听代理所讲了一大通,还是搞不明白两种方式的区别?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清楚。
传统生效方式
申请人拿到授权公告后,在3个月内,向每个希望生效的国家单独完成手续,包括提交各国规定的翻译文件、缴纳生效程序费用,以及每年分别缴纳续展费。这句话特殊排版,比如前面加条竖线
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有几个目标生效国家,就要完成几次手续、缴纳几次费用。
这一方式适用于欧洲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39个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国、2个延伸国和4个验证国。
不同国家的要求和费用差异巨大
比如英国不要求提交翻译文本,完成生效只需要大约300美元即可;但有的成员国,例如意大利,一国就要4150美元左右。下图展示了几个国内申请人常选的生效国预估费用。
(备注:表格数据以授权语言为英文、翻译费用按照全文20000字计算。其中,全文包含19000字说明书和1000字权要。)

传统生效方式的缺点是流程麻烦,多数生效国家均需要指定当地代理人进行处理,部分国家可能还涉及签署委托书。而且有些成员国生效成本太高,比如奥地利。
但优点是灵活和安全。申请人想在几个成员国生效就在几个国家生效,如果某成员国专利被无效,也不会影响其他成员国的专利有效性。
单一专利
申请人拿到授权公告后,在1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EPO)提出单一效力请求即可,专利将在所有参与单一专利体系的成员国自动生效。这句话特殊排版,比如前面加条竖线
单一专利是2023年6月正式启用的新制度,它并没有完全取代传统欧洲专利,而是作为一种新增的生效途径供申请人选择。
简单来说,走单一生效方式,欧洲专利可以在18个成员国一次生效、一次维持,年费也统一向EPO缴纳,不再需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折腾”。
因此上线第一年,就有33%的企业申请人抛弃传统方式,选择了单一专利。
但它最大的优点还不单是流程简化,而是大大减轻了申请人的前期费用压力。提出单一效力请求是不收官费的,只需要向代理所付翻译费和服务费。
但单一专利也有限制
它统一生效也意味着:统一失效——只要一国无效,专利在所有单一专利成员国同时无效。
且单一专利仅适用于单一专利成员国,其他国家只能走传统生效方式。
截至 2025 年,有18个成员国加入了单一专利体系。分别是:德国、荷兰、法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立陶宛、卢森堡、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
国内申请人常选的西班牙、波兰、捷克、爱尔兰等不在单一专利体系内,特别说明,英国也不能走单一专利方式。
单一专利和传统方式怎么选?
不少申请人认为:“单一专利流程更简单,还更便宜,能选单一专利当然选单一专利!”
但问题是,单一专利只是生效阶段费用便宜,如果算上每年的续展费,就不一定了。
怎么选才不亏?怎么用更少的钱覆盖足够的市场?
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结合国内企业的常见布局场景,为你算几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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