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独权有3处明显缺陷,你能找出几个?
这组独权有3处明显缺陷,你能找出几个?
下面这组独权有3处明显缺陷。
小tips:有2处不用看技术方案就能发现,来试试你能找出来吗?
一、待点评的独立权利要求
1、一种跨进程通信方法,应用于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包含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确定目标服务接口的标识符,所述标识符基于所述目标服务接口的属性信息生成,所述目标服务接口为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服务接口;
通过所述第二应用程序向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发送接口访问请求,所述接口访问请求携带所述标识符;
通过所述第二应用程序,接收所述第一应用程序返回的执行结果,所述执行结果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执行所述目标服务接口得到,所述目标服务接口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在本地存储的服务接口清单中匹配所述标识符获取。
二、不看技术方案,你找到了几个问题?
给大家一个提示:
•问题1,出现在“终端设备包含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
•问题2,出现在“目标服务接口为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服务接口”和“所述执行结果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执行所述目标服务接口得到”。
这两处到底有什么问题呢?后文”四、独权权利要求分析“会进行详细说明,可先翻至此处了解。
还有一处问题,看完技术方案才能发现。先详细理解下下面的技术方向,再看看你是不是能找到。
三、技术方案说明

本案解决的痛点,是安卓系统中不同APP进行跨进程通信时,由于接口编号变化导致调用错误的问题。
在现有技术中,接口通常按照代码中的物理顺序进行编号。当服务提供方更新版本时,如果删除、增加或者调整接口顺序,原有接口编号可能发生变化。此时,调用方如果没有同步更新,就可能因为编号错位调用错误接口,导致程序异常。
本案的解决思路,是不再依赖容易变化的接口编号,而是根据接口自身属性生成稳定的唯一标识,并通过该标识完成接口匹配。整个方案大致可以分成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在APP编译阶段,根据接口名称、参数类型、返回值等属性生成接口对应的唯一标识,并建立接口与标识之间的映射关系。
第二环节:在实际通信过程中,通过唯一标识完成接口调用。具体可以分为四步:
调用方APP查询目标接口对应的唯一标识,并向服务方APP发送携带该标识的访问请求;
服务方APP根据收到的唯一标识,在本地接口映射关系中匹配对应接口;
若匹配成功,则执行对应接口并返回执行结果;
若匹配失败,则返回调用失败信息,避免因接口变化导致错误调用。
四、待评估独权有什么问题?
再给大家一些提示:
•独权包括多个主体,有问题吗?
•独权有没有技术不清楚的问题?
•独权对核心发明点的描述准确、到位吗?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答案,看看你发现的问题和本文分析是否一致。接下来我们一一给你分析。
4.1 此独权的双侧描述,可能不利于取证
这是待评估独权最明显的问题,也是软件领域专利申请中较为常见的误区。
现在的写法似乎试图以“第二应用程序”作为单一执行主体进行保护。但仔细分析却不难发现,独权中的技术特征渗透了很多第一应用程序处理的内容。
比如,“终端设备包含第一应用程序和第二应用程序”、“所述执行结果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执行所述目标服务接口得到,所述目标服务接口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在本地存储的服务接口清单中匹配所述标识符获取”。
可能有读者会问:“这个方案本身就是两个程序之间的交互问题,为何不能这么写?”
这就不得不提到单侧描述的重要性。
根据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全面覆盖原则,只有被控侵权方实施了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才可能构成侵权。想想看,如果独权中包含多个执行主体处理的内容(双侧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要从多个执行主体去取证?但这些执行主体并一定是一个商家,或者都是一个竞争对手? 显然大大增加了取证难度和维权成本。
因此,从后续维权的角度,独权应当尽量采用单侧描述方式。
不过,这个独权表现出的“双侧描述”问题,并不仅仅是撰写形式上的疏漏,本质上还是因为对发明点的把握不够精准。下面我们会详细说。
4.2 权利要求可能存在不清楚问题
“目标服务接口为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的服务接口。”
“所述执行结果由所述第一应用程序执行所述目标服务接口得到。”
既然是“第一应用程序”去执行,那么该接口理论上应当属于“第一应用程序”对外提供的服务,但前面又说它是第二应用程序的接口,两者存在明显矛盾,权利要求有不清楚的隐患。
出现这个问题,也并非单纯的撰写疏漏,应该也跟技术理解不到位有关。
最后,我们来看下最关键的问题,也就是发明点理解问题。
4.3 没有准确保护本案的核心发明点
你觉得本案的发明点是什么?
其实从前面的独权来看,会让人误以为是:生成标识,然后两个程序之间进行请求和执行的简单交互。
如果是这样,那本案也没什么新创性可言了。
其实结合“三、技术方案说明“中问题的阐述和方案本身,我们知道:除了通过唯一标识匹配来解决以外,匹配失败时的处理也是本案的关键发明点。
而现在的独权并没有完整的体现这些内容,尤其是没有体现“匹配失败时如何处理”。
此外,对于这个独权,也更建议从第一应用程序(即,服务方去写),因为容错问题的处理也是集中在这一方,这样能够把核心发明点体现的更清楚。当然,实际撰写时,按道理两个执行主体都应该有对应的独权,这里只展示最重要的。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更高质量的写法供参考,若您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区留言。
五、供参考独立权利要求写法
1、一种跨进程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由第一应用程序执行,包括:
接收第二应用程序发送的接口访问请求,所述接口访问请求中携带目标标识;
在所在终端设备预存的接口映射关系中检索与所述目标标识一致的接口标识;
其中,每个所述接口标识基于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的对应接口的规格信息唯一确定,所述规格信息包括所述接口的接口名称、参数类型以及返回值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若检索匹配成功,则调用与所述目标标识对应的目标接口,以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请求的目标服务;
若检索匹配失败,则向所述第二应用程序返回调用失败信息。
六、更多的话
看似是三个问题,其实核心还是技术理解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技术理解是写好权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