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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普遍做法,会让你的美国专利掉进“高成本续命”陷阱
申请美国专利时,你是否在答复阶段遇到过这样的两难局面? 不交RCE,审查推进不下去,申请就此终止; 交RCE,一次官费至少1500美元(以大实体为例),预算直接失控。 为什么你的美国申请会掉进“高成本续命”陷阱? 并非偶然,而是跟实务中的两种普遍做法有关。大家普遍都这么做,不代表这两个做法就是对的。 …
一个杯子,暴露你是不是“假懂”专利侵权判断?
假设你公司的研发团队研发出了一款新型水杯,然后委托代理所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成功获得授权。 该杯子的独立权利要求为: 一种水杯:A(杯体)+B(杯把手)+C(杯盖)。 现在市面上有三家竞争对手的产品。 作为企业的IPR,能判断出哪些竞品侵权了吗? …
这两种专利独权写法,哪个更符合本案申请人利益?
如果研发团队研发出一项技术,并需要申请专利保护。 现在有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写法,如果你负责本案的专利申请,你会选择哪种独权递交? …
专利审查员近期的两个新动作,IPR都看懂了吗?
今年上半年,专利审查员的两个新动作引起了业内关注。 一个,是某高校的专利申请,被审查员在 OA1 中指出“发明人专业背景与专利技术方案存在显著的学科错配问题,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另一个,是有申请人反映接到了审查员直接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审查员询问了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案件情况。过去,审查员更多是通过代理所来沟通案件情况。 这两件事分别对企业到底有什么影响?IPR 是否要提前应对?本文来说一说。 …
最高法判例:专利申请不保护用途,也可能因“用途公开不充分”被驳回?
申请化学和医药类专利,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你研发出了一种新药,并希望保护新药的用途,专利说明书中通常需要记载实验数据来证明其用途和效果。 但如果你不保护用途,只保护新药本身呢? - 说明书中是否还需要写明化合物的用途和效果? - 是否仍然需要实验数据进行证明? 今天这起最高法判例——专利申请明明不保护用途,却仍因用途公开不充分而被驳回,明确了化合物专利中“充分公开”的认定边界。 …
海外专利哪些“省钱/省事”做法,是在给未来挖坑?
假如你是一家公司的专利负责人,公司交代你为新产品申请海外专利保护,你会怎么选择代理所?如何质控代理所的撰写与答复? 从选择代理所到答复,每一个环节你都可能因为“省钱”“省事”而踩坑——轻则多花冤枉钱,重则拿不到授权,甚至拿到授权了,也发挥不出打击对手的效果。 因此,本文梳理了海外专利申请全流程中3个常见的坑,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少走一些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