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书里的逻辑坑,你顺手写进专利独权了吗?
技术交底书里的逻辑坑,你顺手写进专利独权了吗?
今天给大家分析一组关于“红外人脸检测”的独立权利要求。
这组独权看起来四平八稳,不仅包含了硬件动作,还详细写出了算法步骤。
但实际上,它不仅埋下了极大的维权取证难度,甚至把交底书里的逻辑错误也一并照单全收了。
这条独权的问题,你能看出几个?
原版独权
一种红外人脸检测方法,包括:
获取由第一探测器阵列在第一红外波段成像生成的第一图像;
获取由第二探测器阵列对同一场景在第二红外波段同时成像生成的第二图像,其中所述第一红外波段与所述第二红外波段分别位于皮肤反射率骤降拐点的两侧;
对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逐像素进行加权相减,生成差值信号;
将各像素的所述差值信号与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将像素分类为皮肤像素或非皮肤像素,得到人脸候选区域;
在所述人脸候选区域内定位五官特征,确定人脸范围和朝向;
基于所述五官特征的定位结果,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提取人脸子图。
技术方案与发明点说明
技术理解清楚,是独权高质量的前提。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本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传统的人脸识别系统在光照良好时表现出色,但在全黑、暗光或复杂遮挡(如车挡风玻璃后)环境下,常常会“抓瞎”。虽然也有近红外方案,但提供的信息量依然不足以把人脸和复杂背景彻底分开。
本案的解决思路非常巧妙:利用物理特性。
人类皮肤在红外波长1.4µm之后,反射率会突然发生“断崖式下跌”;而衣服、背景等无生命物体,反射率则保持平缓。
因此,只要对同一个场景同时拍两张红外照片:一张低波段(0.8-1.4µm),一张高波段(1.4-2.2µm),然后把两张图做个“差分”,背景的差值很小,而皮肤的差值极大。这样就能像物理隔离一样,直接把皮肤(人脸)区域给抠出来,再送去给现成的系统做识别。
关于“红外人脸检测”这个技术方案的技术细节,大家可以点击回顾:拿到这份专利技术交底书,你最该跟发明人确认哪个细节?
放回本案来看,本案真正该保护的核心发明点其实是:利用双波段皮肤反射率差异的物理特性,通过图像差分计算,隔离出皮肤区域作为检测的前置过滤。
如果先把这个核心发明点找准,上面这条独权的问题其实就很明显了。
试试看,你能找到问题出在哪吗?
如果还没找到,再给大家一些提示:
•它对物理边界的界定,会不会导致日后取证极难?
•算法和硬件的动作限定,是不是太窄了?
•权要中的“定位五官特征”,真的有必要、且符合逻辑吗?
原独权问题诊断
围绕本案真正的核心点,我们来逐一列出原独权里存在的雷点:
问题一:死扣“物理拐点”,大幅拉高维权取证难度
原独权中限定了波段位于“皮肤反射率骤降拐点的两侧”。在侵权诉讼中,这意味着原告必须通过复杂的司法鉴定去证明:侵权者使用的波段恰好跨越了这个“物理拐点”。一旦对手选用的波段稍微偏移,就容易陷入漫长的扯皮。
正解: 物理现象应该降维成简单的相对大小比较。只要证明侵权者利用了“波段A的反射率高于波段B,且差异满足条件”这个更容易取证的客观事实即可。
问题二:算法与硬件限制过死,极易被规避
原独权限定了“第一探测器阵列”以及“逐像素加权相减”。如果对手不是用双目相机拍的,而是从云端获取的图片呢?如果对手没用“加权相减”,而是用图像块匹配或轻量级神经网络提取差异呢?
正解: 图像处理算法应彻底与前端硬件解耦,并对算法逻辑进行上位。改为获取图像并“空间对齐”,以及提取“图像信号差异”,就能将软硬件规避手段一网打尽。
问题三:照搬交底书冗余步骤,违背算法逻辑
原独权原封不动地抄上了交底书中“在候选区域内定位五官特征”这一步。在前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分析了,这是个巨大的逻辑瑕疵:经过阈值分割得到的“人脸候选块”本质上是一个只有黑白轮廓的掩膜(Mask),里面根本不存在眼睛、鼻子的纹理细节,怎么定位五官?
再退一步说,掩膜已经圈出了大致轮廓,后续直接用这个Mask去裁剪原图即可,强加一个“找五官”完全是画蛇添足。
正解: 删掉寻找五官的步骤,去掉非必要动作,让保护范围更宽更干净。
问题四:最后一步提取子图存在“物理常识错误”
原独权最后写的是“从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提取人脸子图”。别忘了技术前提:高波段(第二图像)下皮肤反射率极低,人脸是一团黑,根本没有纹理特征供后续识别系统使用。因此,不可能从第二图像提取子图。
正解: 只能基于候选区域,从低波段的“第一图像”中提取。
那么,针对上面这些问题,纠正逻辑后,更合理的独权可以怎么写?如果沿着本案真正的核心点来收,同时去除不必要的软硬件限制,一种参考写法如下:
参考独权
一种红外人脸检测方法,包括:
获取同一场景在第一红外波段的第一图像和在第二红外波段的第二图像,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空间对齐;其中,人类皮肤在所述第一红外波段的红外反射率高于在所述第二红外波段的红外反射率,且反射率差异满足预设条件;
确定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在对应位置的图像信号差异;
基于所述图像信号差异筛选出符合皮肤特征的区域,得到人脸候选区域;
基于所述人脸候选区域和所述第一图像,提取人脸子图。
*注:参考独权中的最后一句“基于 A 和 B 提取 C”,是专利撰写中极佳的上位逻辑表达,避免了使用诸如“映射回”等交底书中的带有具体算法倾向的动作词汇,而这类带有具体算法倾向的动作词汇,在侵权判定时极易被规避。*
更多的话
看起来步骤更“丰满”、照搬交底书的写法,未必真的更好。有些内容(比如找五官)写进独权,不仅违背了技术逻辑,更会增加致命的限制;而有些描述(比如物理拐点、具体算法),则会在将来的维权取证中成为刺向自己的利刃。
高阶的独权撰写,不仅在于语言词汇的上位,更在于能敏锐识破交底书背后的逻辑瑕疵,敢于做大胆且正确的减法。这类问题在很多申请里都很常见,后面我们还会继续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