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认定流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过程——分步骤探索”翻身“的机会
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认定流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过程——分步骤探索”翻身“的机会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最不希望的就是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认定。这意味着我们可能真的要背上“非正常“的标签。
一旦接到“非正常申请专利”相关通知,就真的算是被下了“非正常”的“死刑”了吗?
当然不是。
本篇文章我们从非正常的认定流程,来看看申请人是否有为自己“翻身”的机会,以及机会的次数。
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认定流程
下面这个图的认定流程,可以让你一目了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发布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及认定后的办事指南》可知:
一方面,通报发出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进行仔细的排查与核查,最大限度减少误判的可能;另一方面,申请人/代理人在接到通知结果后,仍有机会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所涉及到的专利做相应处理。
“非正常”翻身机会
从上面流程可以看出,申请人即使被认定为非正常,也是可以通过申述“翻身”的。
但是,申诉“翻身”的机会有几次呢?这还得看看接到非正常认定的通知类型。
01. 地方知产权管理部门通知
如果是接到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非正常申请”认定结果,申请人可以选择主动提出撤回或者申诉。
即使申诉失败,也仍然还有机会。
若国家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或“审查意见通知书”。这时,申请人又可以选择主动提出撤回或者申诉。
但是如果申述不成功,根据发出通知类型会有变化。
- 如果是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员会直接下驳回决定。如果想再申述,只能复审。
- 如果是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没成功会继续下审查意见通知书,还有一次申述机会,这次不成功才会被驳回。
不难看出,如果非正常认定结果第一次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申请人至少有2-3次申述机会,才会下驳回。
02. 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通知
当然,有些非正常认定的结果通知,会直接通过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方式通知。
就如前面提到的,申诉不成功还会下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果非正常认定结果第一次直接是通过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通知,申请人有2次申述机会,才会下驳回。
03. 审查意见通知书
此外,还有少数情况是直接下审查意见通知书,来通知非正常认定结果。
这种情况很显然只有1次申诉机会,如果不成功会被驳回。
翻身机会多,翻身机会就大?
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方式,翻身机会算是最多的,但是真的就代表翻身机会大吗?
并非如此。
非正常申诉能否成功,还得看被认定的原因类型。
比如,如果是因为相同的发明创造拆分为多个专利申请而被认定为非正常,这种不管几次,什么证据,要翻身都不容易。
又比如,如果是因为质疑研发实力而被非正常,那么通过一些研发实力证据、产品开发证据,是很有希望翻身的。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申诉没成功,后面也基本很难成功。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因为有些证据需要时间才能提供,包括研发的产品等。这种确实有多次机会,更有利。
结语
总的来说,申请人不需要过于纠结被收到通知的类型,以及申诉机会的次数,更应该考虑如何避免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