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美国专利比中国专利更易授权!?——美国专利的授权难点,可能不同于中国
误区:美国专利比中国专利更易授权!?——美国专利的授权难点,可能不同于中国
专利圈子里一直有这么个传言——“美国专利权比中国的更好拿”。
不知道您是否有所耳闻?
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一个常见误区。据笔者了解,许多国内申请人因此传闻,申请了大量的美国专利,大多数申请最终无功而返。
难道美国专利的高授权率都是谣言?实际上美国专利权比中国的更难搞定?这倒也未必。
事实上,部分国内申请人或他们委托的国内代理机构之所以成为“美国高授权率的局外人”,大概率是因为没有实现从中式到美式专利思维的转换。美国专利授权是唾手可得,还是困难重重,取决于国内申请人是否真正了解其授权难点。
国内申请人容易忽略的美国专利授权难点
国内申请能否授权,可能更多关注的是新创性。确实,在中国绝大部分无法授权的案子都是因为新创性。
但除了这个最大的共性难点外,美国专利申请还有一个特别的授权难点:客体问题(即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内容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也就是美国101问题。
虽然中美对客体问题的规定大体相似,但两者在审查尺度上却有很大不同。这也就导致国内申请人申请美国专利时,容易忽略专利的客体问题,即美国101问题。
不妨来看一个实际例子:
- US20190392258A1
- 该申请的权1如下:
“一种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原始数据以及与原始数据对应的标签数据;
采用多种编码算法对原始数据和标签数据进行编码,得到多维特征编码序列;
利用所述多维特征编码序列预训练机器学习模型;
根据对预训练的机器学习模型的评估数据,确定与原始数据对应的用于训练机器学习模型的多维特征编码。“
- 该专利申请的同族,中国专利申请已经授权,但是申请人在该美国申请的FOA阶段(第二次审查意见)就放弃了,具体见下图:
在FOA阶段,审查员指出了什么问题呢?101问题和103问题。
该专利申请在NFOA(第一次审查意见)同样被指出了101问题,所以101问题并未通过答复解决。
本案申请人放弃的具体原因虽然无法判断,但至少跟申请人觉得要克服审查员指出的问题难度有关。
除了客体问题,撰写质量(即,美国的112问题)也同样会影响美国专利授权。
就这一点,国内申请人也常常忽略。
我们遇到过不少112问题的咨询,这里面又有很多案例根本无法通过答复解决,最后只能放弃。
中美共性的授权难点,其实也有差异
前面提到,中美最大的共性难点是新创性。但其实两者也有差异。
在美国新创性审查中,审查员认定区别特征被现有技术公开或教导时,是需要有确切的检索证据支撑的。即使是审查从权,基本也会一一进行比对,给出比较详细的审查意见。
然而,在中国的审查实务中,实际检索的程度跟美国是有差异的。某些技术特征虽然与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有差异,但对于这个差异,审查员很可能会直接以容易想到、公知常识、常规设置等等来否定对创造性的贡献。对于从权,有些审查员甚至也不会给出详细的审查意见,而是以比较概括的方式来评述。
对比来看,美国审查一旦下了结论,扭转难度也更高,因为背后有清晰的检索证据支持。
想让美国专利授权之路走得一帆风顺,就得先保证该申请的新创性足够且突出了。
关于中美专利审查差异的更多内容,可点击文章阅读:《同一技术的创造性,为何美国却给出了与中国专利完全相反的审查结果?》
现在,你是否可以理解为什么许多国内申请人在美国申请中屡屡碰壁了?
倘若在不清楚这些情况的前提下,采用类似中国申请的策略,风险会极大。
这也就呼应了开头我们所提到的,申请人需要实现从中式到美式的专利思维转换。
更多的话
总而言之,美国专利和中国专利的授权难度不分上下,关键在于申请人是否明确中美的授权难点。所以美国专利难不难获得,关键在于申请人是否能够针对美国的审查标准准确地进行专利申请策略的调整。
最后,关于如何应对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常见障碍,欢迎点击查阅我们的往期文章:《美国专利授权太难?三招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