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后果: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会有什么后果?——快速授权肯定没戏
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后果: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会有什么后果?——快速授权肯定没戏
近几年,国知局严打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并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知识产权部门批次通报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并要求整改。
对于这场全国性的核查,人人惶恐自家的专利申请被打上“非正常”的标签。
那么,在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趋向常态化的情境下,又该如何自处呢?
建议可以先阅读往期文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过程》,认定过程和后果之间有必然联系。
PART1 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后的后果
我们先看看一旦真正被认定为了非正常,国知局会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2024年1月20日正式施行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 对该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对于五年内多次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等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其在该段时间内提出的专利申请均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其补缴相关减缴费用;
- 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相关的专利申请数量;
- 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费减”、”奖励“都没了,还被对外通告……确实很严重。
此外,一旦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走加速通道也会被影响。
大部分省份的相关政策表明:一旦被正式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都无法获取预审资格,而该期限时长视情况和各地规定可长可短。就算已经有预审资格,只要被认为非正常,该申请也得暂停或取消。
但是,并不是一旦被通知非正常的都会走到这一步。
从第一次被通知,到真正被认定非正常,中间存在很多处理节点,这些节点的处理方式,才会决定走向以及最后会面临的结果。
PART2 什么时候会走到真正被认定非正常?
参考文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过程》给出的认定流程,接到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非正常申请”时,至少还有2-3次申诉或抗辩的机会。申请人可以选择“主动撤回”或“申诉”。
如果第一次申诉不成功,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申请人还有1次申诉机会,失败后会直接驳回,真正被认定为非正常;相对的,若是接到“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选择申诉并失败后会下“审查意见通知书”,再次申诉失败才会被驳回。
由此可见,当被通知非正常时,若申请人一直未撤回,选择不断地申诉(申诉都未成功),直到被下非正常的驳回决定,这时才算被真正地认定为非正常了。
PART3 走到被真正认定之前,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分阶段来说明:
01. 收到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通知
当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专利时,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往往会通知申请人。这时候,申请人需要作出主动撤回or申诉选择。
1.1 选择撤回
往往在一个案子没有申诉可能性的情况下,我们会选择主动撤回该申请。
不过,撤回意味着该申请戛然而止,授权也不会有后文了。
撤回,也不会影响申请人的其他方面。其实就相当于没有申请过该专利。
1.2 选择申述
当案子有回旋余地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申诉。
只是非正常专利申诉并不是无条件的,需要有严格针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其材料和理由也需要充分且完整,这也注定了申诉的困难性。也就是说,申诉成功的机会一般并不大,往往需要有经验的代理机构事先进行评估再考虑。
当然,若申诉成功,非正常专利申请认定将被撤销。企业不会受任何影响,专利申请会继续恢复正常审查流程。
但是,若申诉失败,国知局可能会下发审查业务专用函或审查意见通知书。即进入第二阶段。
接着有人可能会认为反正是第一次申诉,就算失败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实则不然。
要知道,准备申诉就需要花费许多的时间和精力,况且如果在机会本身就不大的情况下继续申诉,难免就有些“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意味了。
故此在这一步时,申请人最好综合权衡后再做抉择。
02. 收到审查业务专用函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收到这两种非正常的通知后,主动撤回后基本也不会影响申请人,相当于申请人没有申请过该专利。
也可以抗辩(类似广义的申述),坚持自己的专利申请不是非正常。
但是失败后要接受的后果却不同。
2.1 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了解,当申请人收到的是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慎重提申诉,否则后果就严重了。
因为一旦失败,就会真的被贴上非正常的标签,接下来要面临的,也就是PART1所介绍的后果。
同时,这也是最后一次通过撤回来避免被影响的机会。
因此,这一步是一个关键节点。
走到这一步,通常来说已经有一定或相当的可能性被认定非正常了。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讲,真正被认定非正常的后果也很难承受,所以笔者的建议是,若真到了这一步,就尽量不要再往下申诉了。
2.2 收到审查业务专用函
不同的是,若接到的是审查业务专用函,还有一次不会直接陷入绝境的申述机会,因为它后面还有审查意见通知书。
不过,尽管在这一步看似还有机会,申请人最好也不要轻举妄动。毕竟现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公开的信息,先衡量清楚申诉成功的把握再做决定。
重要提醒
有人可能会问,被非正常之前专利申请已经被公开了,是不是意味着我不能再重新申请了,因为会成为现有技术?
这个问题本身就不是问题。因为,被非正常的专利申请是不能重复提交的。
2023年10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通报了一起处罚。
这张“罚单”可谓是相当严重了。究其事因是该事务所代理的专利被判定非正常后,仍然试图撤回后就相同的申请继续提交,甚至是大量的重复提交。
如果专利申请已经公开了被非正常,即使撤回,被公开的状态不会改变。其实,这对竞对有影响,因为你公开的专利申请会成为他们的现有技术,他们也没有办法获取相关专利权。
PART4 不管是否被真正认定,快速授权都没戏了
在还没有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前,针对授权还有挣扎的可能性,但快速授权就别想了。
非正常专利申诉比较难。另外,申述的周期的时长也不会短。
举个例子来说,就笔者了解到的一个案子,于2023年11月15日提交了申诉,2024年3月20日下发了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这意味着国知局仍然认为该申请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所以该申诉判定失败。
历经四个多月的申诉却失败的情形处处可见,成功了的申诉也不是没有,只是概率太低,周期上更是有长达一两年的。换句话说,即便申诉成功,也会严重耽误整个周期。
那么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呢?那快速授权更是“天方夜谭”了,因为连授权都不会存在。
由此可见,一旦被通知非正常,快速授权基本就没戏了,剩下的问题只不过是会不会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罢了。因此,最好的解决方式不是处理结果,而是处理起因。预防非正常,才是重中之重。
总结
最后,我们对非正常后果做一个要点总结:
- 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会导致费减、公告惩戒、奖励撤回、影响预审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 非正常的审查一旦被下达审查意见通知书,切勿盲目抗辩,这是最后一次撤回机会,否则会被真正认定为非正常,需要接受严重后果;
- 只要被通知非正常,快速授权基本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