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美国专利申请 收到 FOA ,怎么处理才能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呢?

专业文章

美国专利申请 收到 FOA ,怎么处理才能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呢?

在 美国专利申请 中收到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的“最终审查意见通知书(Final Office Action,简称FOA)”,其名虽冠有“最终(Final)”字样,但综观现行的美国专利审查制度及实践, FOA 并非是整个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最后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那么收到FOA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的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呢?

如果在 美国专利申请 中收到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出的“最终审查意见通知书(Final Office Action,简称FOA)”,就意味着专利申请到了尽头吗?并没有!其名虽冠有“最终(Final)”字样,但综观现行的美国专利审查制度及其实践来看, FOA 并非是整个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最后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

那么收到FOA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的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呢?下面笔者将结合过往经验,浅谈一下应对FOA的几种处理方式。

何时收到FOA

在美国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认为该专利存在缺陷,通常情况下第一次会发出“非最终审查意见通知书(Non-Final Office Action,简称NFOA)”,申请人针对NFOA做出答复后,如果审查员认为缺陷没有得到解决,或者不存在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能会收到“最终审查意见通知书(FOA)”。

收到FOA确实说明授权有风险,但是仍有挽回的余地,因此需要我们妥善应对。

FOA后的程序

在答复FOA时,可能需要对权要进行修改,也可能直接抗辩。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答复,递交FOA的答复之后,如果审查员不能直接给出授权的决定,审查员有责任在30天左右发出”建议性意见(advisory Action,简称AA)”,AA中会阐明当前专利不能授权的原因。所以,即使FOA的答复没有被审查员认可,案件也不会直接被驳回,申请人仍然有机会翻盘。

在FOA答复文件递交后,审查员下发AA的理由主要针对以下两种情况:

  1. FOA的答复内容仍然没有克服缺陷;
  2. FOA答复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或检索。

特别地,对于2而言,大都是因为申请人在答复FOA时对权要做了比较大程度的修改或实质性的修改(即,对权要保护的技术内容做了修改),而USPTO给审查员的限时无法覆盖针对新修改的权要内容做进一步检索的耗时,此时审查员会下发AA,表明当前权要需要进一步检索。

对于情况1,可以采用合理的策略对AA进行答复。

  • 例如,可以采纳审查员在AA中的建议,争取授权。也可以根据审查员在AA中给出的不能授权的理由针对性地修改权要,同时递交继续审查请求(Request for Continue Examination,简称RCE),并支付继续审查的费用后继续抗辩。关于为何需要递交RCE的原因,如上提到的,审查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或检索。需要注意的是,若是申请人选择继续争辩而不提交RCE,这种做法往往非常冒险,将面临收到专利驳回(abandonment)而告终。当然,此时还有一种选择是上诉(Appeal),但考虑到上诉成本与周期的投入,上诉途径需要申请人经过审慎的评估后再做选择。

对于情况2,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提交RCE。

  • 申请人提交RCE,并支付继续审查的费用,审查员才会考虑对权要的修改(enter the amendments),以便继续审查。考虑到继续审查的费用费用并不便宜,申请人可以在授权前景、抗辩空间及其成本控制方面进行权衡,选择递交RCE继续审查,或是先弃案后利用美国续案制度为专利授权争取机会。

可见,AA程序相当于给申请人多提供了一次答复机会,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答复AA或是提RCE,以获取可能授权的机会或是推动专利申请进入新一轮的审查。

另外,在审查员提出需要进一步检索时,提交RCE并非是申请人唯一的选择。此时申请人还可以选择递交AFCP,成功节省一笔审查费用。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于递交AFCP,例如AFCP在权要修改方面需要符合一些先决条件。

存在授权前景的美国申请应对FOA的处理方式

在实操中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FOA中审查员认可了从权的授权前景,但是实际上独权仍然有抗辩空间,如果既想尽量争取保护范围,但不希望案件直接被驳回,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目前希望以尽快授权为目的,暂时不考虑保护范围,申请人在答复FOA时可以直接选择接受可授权权要,获得授权。当然,通过这一处理方式获得授权后,后续仍然可以通过申请续案来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但会增加申请人的费用成本。

如果在FOA阶段希望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在答复FOA时可以先考虑抗辩,而非直接接受可授权权要。即使审查员不接受抗辩,因为AA程序的存在,在后续AA答复时再接受可授权权要即可,申请人也不会失去授权的机会。

这两种处理方式各有千秋,这与申请人的需求息息相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方式的选择还与答复FOA的时间控制相关。如果审查员下AA的时间超过了答复FOA的三个月期限,申请人是需要交延期费,才能获得后续的审查步骤。所以,对于第二种处理方式,只有合理控制时间,才能真正体现相比于第一种处理方式的成本优势。

总结

美国的专利审查流程相较于国内而言更为灵活,美国申请收到FOA后,结合案件的情况,若是合理利用美国的专利制度,申请人便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使得申请人的利益能够得到保证。

https://www.pctpatent.cn/?p=1666

Select the fields to be shown. Others will be hidden. Drag and drop to rearrange the order.
  • Image
  • SKU
  • Rating
  • Price
  • Stock
  • Availability
  • Add to cart
  • Description
  • Content
  • Weight
  • Dimensions
  • Additional information
Click outside to hide the comparison bar
Comp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