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技术的创造性,为何美国却给出了与中国专利完全相反的审查结果?——揭秘美国专利创造性审查的特点
同一技术的创造性,为何美国却给出了与中国专利完全相反的审查结果?——揭秘美国专利创造性审查的特点
就同一技术分别申请中国和美国的专利,如果中国专利在审查中被认定具有创造性,美国专利是否也一定不会因为缺乏创造性而被驳回呢?
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即便某项技术已经在中国获得了专利授权,也不意味着它一定能通过美国专利审查员的考核。
这是因为,美国和中国在专利审查的具体操作上存在差异,在创造性(即35 U.S.C. 103问题)的审查标准上亦是如此。
举个例子:
一项涉及电子设备的创新技术在中国获得了专利授权。这项技术包括了一种新型的显示面板设计和改进的散热系统,具体来说,显示面板采用了一种新的像素排列方式,提高了分辨率和显示效果;而散热系统则采用了一种新型结构设计,提高了散热效率并降低了设备运行温度。
中国审查员认为,该技术的改进点虽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区别,但这些改进是容易想到的,因此不具备创造性。申请人在答复意见中对其技术改进进行了充分说明,最终说服审查员该改进并非容易想到,从而获得了授权。
然而,在申请美国专利时,审查员结合几份对比文件,详细论证这些文件中的技术特征已经覆盖了申请技术的大部分创新点。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03条,审查员认为该技术缺乏创造性。
其中,美国审查员找到了一个具有类似显示面板设计的专利文件和另一个包含改进散热系统的文献,并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这两个技术结合在一起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在专利审查时对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存在明显差异。
美国新创性审查的特点
a. 检索证据更充分
在美国,审查员会进行全面的现有技术检索,找到与申请技术相关的对比文件。
审查员认为不具备创造性的特征,基本上都是基于这些对比文件得出的结论。换句话说,审查员的结论是有证据支持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专利审查员对专利创造性方面的审查更为谨慎和严格。
b. 抗辩难度更大
实际上,美国的这种审查方式会使抗辩变得更加困难。
面对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即使其中的技术特征与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在细节上有差异,但这些差异如果很小,或被认为是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等,抗辩说服审查员该技术具有创造性将非常困难,因为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审查员的结论。
中国创造性审查的特点
a. 更容易说“容易想到”
在中国,审查员在否定创造性时,针对一些区别技术特征,在没有额外检索的情况下,很大可能会以“容易想到”或“常规技术手段”为由否定其创造性。这也是中国专利审查中最常见的套路。
“容易想到”类似的审查结果是一种相对主观的评价,审查员可以基于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做出判断。由于缺乏明确的客观标准,申请人很难用具体的证据反驳这一点。
b. 扭转局面的潜力更大
实际上,在中国并非每一个“容易想到”都难以应对。
原因在于,如果审查员没有找到确凿的对比文件,却坚持说“容易想到”,此时抗辩的成功率反而会提高。
虽然申请人很难用具体的证据反驳,但通过合适的抗辩策略(例如,要求审查员提供证据等),即使在正常审查阶段未能通过,复审阶段仍有扳回一局的可能性。结合中国答审实操中的复审成功率来看,这种可能性还不低。
因此,即使某些技术在初审阶段被否定创造性,通过合理的抗辩和复审,最终获得授权的几率依然很大。
到底哪个国家的专利更容易因为创造性授不了权?
如前文所述,中国和美国专利在经历创造性审查时都存在难过的“坎”。究竟哪个国家更容易通过呢?
对于确实具有新创性的技术,美国审查员的正向反馈可能性更高。因为其依赖于检索证据的审查过程可以帮助真正具有创新技术脱颖而出。但是,对于存在一定新创性风险的技术,可能难以经受这样高强度检索的考验。
而在中国,尽管更容易出现“容易想到”类似的主观性判断,但这也意味着如果审查员没有提供足够的对比文件,申请人通过合理抗辩和增加特征,仍有较大机会获得授权。
风险有多大?
中国申请获得授权,但基于相同内容申请的美国专利却无法授权的风险有多大?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粗略估计,这种风险可能占三分之一左右。
其实,除了考虑风险本身,更重要的是还要考虑为这个风险买单的代价。
在申请专利过程中,为了说服审查员并证明技术具有创造性,中美两国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总体来看,美国的成本更高。
从申请官费来看,一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官费大概在3650人民币,而一件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官费大概在2780美元,远远高于中国专利的成本。
除了较高的申请官费外,还需要花钱请美国专利代理机构答复审查意见。美国专利代理机构收取的答复服务费也远高于中国的专利代理机构。
而且,如果在NFOA答复后未获得授权意向,则说明当前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未被审查员认可。并且,申请人在后续的FOA答复中,已经没有将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增加至权利要求的机会了。如果申请人想要增加这样的技术特征来克服创造性问题,大概率需要通过请求继续审查(RCE)才能继续申请程序,这将产生额外的官费(大实体$1,360),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美国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费。
可见,美国专利在申请阶段的费用就很高,加上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容易触发的RCE成本,风险被进一步放大,申请人要承担的代价也更高。
结论
综上所述,即使在中国获得专利授权,也不意味着该技术能够顺利通过美国专利审查。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鉴于美国的成本明显高于中国,对于申请人而言,申请美国专利时,一方面需要做好充分的资金准备,另一方面切勿按照中国专利的方式准备美国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