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授权实用新型申请海外专利,你真的做对了?
以授权实用新型申请海外专利,你真的做对了?
不少申请人拿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海外专利时,出现被驳回的情况。
同样的技术内容,在国内申请能授权,为什么在海外不能拿到授权,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事实上,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授权实用新型在申请海外专利时没有进行创造性强化。
在国内能授权,还需要创造性强化,难道是我国审查制度不够严?当然不是。
反而,我国对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审查实际上在日趋严格。
但是,这仍然可能仍然不足以申请海外专利,原因不妨看看文章后面的内容。
- 出国后,专利类型变了
在大部分海外国家的专利制度中,没有像中国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型的区分,仅仅有的是发明。比如,美国和欧洲没有实用新型专利这一类型。因此,如果基于国内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优先权进入海外,该海外申请是以发明专利的审查方式进行审查。
以前国内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审查时,主要涉及新颖性的审查,只有在实用新型的无效宣告审查中会涉及到创造性的审查。虽然近两年国内实用新型审查做了一些改革,也会从创造性角度审查,但是创造性的审查尺度远远比不上发明专利。
所以,实用新型专利拿到授权,并不代表技术方案相比于现有技术,能达到发明专利授权要求的创造性。
- 出国后,国外审查员“风格”变了
海外国家的发明专利审查实操跟国内也是有差异的,这里的审查实操就类似“风格”,不同国家的审查员,审查的“风格”迥然不同。
拿美国来说,美国会针对权要中的特征普遍性地检索对比文件,基于确凿的证据下创造性的审查结论。就算是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也可能扛不住美国发明专利审查中如此大力度的检索,创造性审查就会成为海外授权一道坎。
创造性强化是实用新型专利过这道坎的唯一工具。在原方案基础上进行创造性挖掘,增加技术方案的创造性,这无疑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务必要注意的是,创造性强化是否结合海外具体国家的审查实务,会直接影响这个工具的有效性。更简单地说,按照中国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审查,去挖掘强化进美国,很有可能事半功倍。